2018年林又新博士紀念獎學金 得獎名單揭曉

「2018年林又新博士紀念獎學金」於9月20日公布2位得獎名單,分別為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碩士班的谷拉斯‧吾木(阿美族)及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碩士班的洪婉瑄(卑南族),每人獲頒獎狀乙紙及獎學金3萬元。

為紀念林又新博士長期關懷臺灣原住民族主體意識發展,獎勵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之原住民族學生而設置的「林又新博士紀念獎學金」,自2014年起每年提供2個獎助名額,每名3萬元,委託「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中心」辦理甄選。本年度共收到10件優秀的申請者資料,經審核評定,並考量族群、性別比例後選出得獎者。審查委員會表示,谷拉斯‧吾木和洪婉瑄2位同學不僅符合本獎宗旨的考量,具有原住民族主體意識與實踐能力,在學成績優異,學業平均為所有申請者之前2名,GPA高達4.25(94.5分)以上。

花蓮馬太鞍部落青年谷拉斯‧吾木獲得今年度的斐陶斐獎,平日積極參加校內活動,對原住民族議題十分關心。他以批判的視野書寫部落文化及原住民族相關議題,發表於網路平台,部分文章甚至被網路媒體轉發或引用,引發迴響。來自臺東南王部落的洪婉瑄,進入東華原住民民族學院,參加「原住民民族學院舞團」和「卑南族學生會」後,進一步瞭解族群與文化。不論是舞團田野調查、參賽或出國巡迴演出,看見文化重要性及培育自我文化敏感度,藉由學校與部落連結的機會,親身感受不同部落的文化與溫度。同時將繪畫和設計等興趣結合,從中累積自身能量,以期回饋部落。

根據歷年的統計資料,過去5年間提出申請同學,包括阿美族、泰雅族、太魯閣族、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布農族、賽夏族、鄒族與卡那卡那富族等族群將近1百名申請者,總計評選出全國各大專院校的10名正選獎及3名入選獎。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中心感謝各界的支持,更希望喚起個人或企業捐助成立獎助學金關注原住民族國際人才培育。中心主任謝若蘭教授表示,明(2019)年度起將有「許富美女士紀念獎學金」設立,鼓勵全國各大專院校生於在學期間積極投入族群事務,以在地文化進行國際視野的串連。

新聞來源:國立東華大學

華僑協會總會 – 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受理申請

華僑協會總會提供本校大學僑生獎學金、助學金名額各1名。

以下僑生獎學金、助學金請擇一申請。

 

一、僑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僑生(含港澳生)。

2. 106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

3. 107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例如: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申請文件:

1. 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一)。

(導師姓名、系主任欄位需請導師、系主任簽章;推薦意見可請導師或系主任填寫)。

2.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3. 護照影本。

4. 學生證影本。

5. 自傳(至少1000字)。

6.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濟助證明(國際處審查後附上)。

 

(三)獎學金金額:新臺幣1萬元整。

 

二、僑生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僑生(含港澳生)。

2. 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

3. 106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

4. 107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例如: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申請文件:

1. 僑生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二)。

(導師姓名、系主任欄位需請導師、系主任簽章;推薦意見可請導師或系主任填寫)。

2.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3. 護照影本。

4. 學生證影本。

5. 自傳(至少1000字)。

6.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濟助證明(國際處審查後附上)。

7. 清寒證明。

 

(三)助學金金額:新臺幣5仟元整。

 

三、申請時間:

2018年10月1日(一)〜10月2日(二),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

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四、申請人請注意:華僑協會總會訂於2018年12月15日(六)17:00

在臺北市國軍英雄館舉行頒獎典禮;未能親自出席者,將註銷獎助。

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

龍願兩岸交流中心 – 「赴臺升學香港新生助學金」申請開始

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學士位課程,並完成入學註冊程序的香港新生。

(二)透過臺灣院校推薦渠道申請的香港學生,需由學校提供推薦回條;

個人自薦渠道需提供所獲獎項、參與課外活動等證明。

(三)曾獲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學校書簿津貼全額、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全額資助、

關愛基金受助家庭、學校推薦經濟受困家庭學生,將獲得優先考慮。

 

二、助學金金額與名額:

(一)金額:每名港幣5,000元。

(二)名額:10至20名,視報名情況增減,主辦機構保留名額最終決定權 。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格、400至600字的個人簡述及對兩岸交流的期望(附件p. 5-6)。

(二)107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證明 。

(三)家庭經濟困難/受資助證明文件。

 

四、申請方法(擇一):

(一)透過國際處推薦後,由龍願兩岸交流中心秘書處個別聯絡獲推薦學生,通知填寫申請表方法及提交申請輔助材料等。

(二)透過個人申請渠道填寫表格,電郵提交申請輔助材料等。

 

五、申請時間:

(一)透過國際處推薦申請者,請於9月28日前,

將所有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至 admission@gms.ndhu.edu.tw

(二)個人申請者,請於10月5日前,

將所有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至 youthdragonwish@gmail.com

 

六、注意事項:

(一)助學金得獎者,將獲邀並以優惠價格參加主辦機構舉之兩岸青年交流考察活動,以茲獎勵。

(二)助學金得獎者,將獲邀出席主辦機構指定的數項活動,並須保持品學稱善。

主辦機構將以學業成績及參與兩岸交流事務表現,決定該學生於下一年是否可以繼續獲得助學金資助 。

 

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 107學年度僑生獎學金申請開始

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不含研究所)僑生(含香港、澳門學生)。

(二)106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

(三)其中「黃天爵先生、謝俊夫人伉儷獎學金」,

規定106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

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列為乙等以上。

(四)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

(五)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申請文件:

(一)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二)。

(二)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三)清寒證明正本(無則免附)。

 

三、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

 

四、申請時間:

2018年10月18日(四)〜10月19日(五),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五、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

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

國立東華大學107年度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開始

一、申請資格:

(一)大二以上僑生(含香港、澳門學生),

但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碩、博士班學生亦不得申請。

(二)106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且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三)107學年度未獲僑務委員會其他獎學金者,始得申請。

(如獲本獎學金,明年將不得申請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文件:

(一)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1. 學校、科系、學院請填寫全名。

2. 學業成績請填寫GPA及對應之分數,

總平均或等第還原成績,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二)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106學年度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請勿申請)。

(三)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由僑務委員會依各校符合資格人數比例分配獲獎名額,並於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

(二)獲獎生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10月1日(一)〜10月2日(二),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五、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

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