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設置目的:教育部為贊助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新伊拉斯莫斯計畫」 (Erasmus+ Programme),鼓勵我國優秀學生積極參與該計畫碩士課程,培養 國際視野、提昇國家競爭力,與「新伊拉斯莫斯計畫」協調處合作設置「教 育部歐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貳、獎助金額及年限:1 萬 2,000 歐元,1 年。
叁、獎助名額: 8 至 10 名(視實際報名及審查結果而定)。
肆、甄選方式: 一、申請人應已依照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18-2019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雙聯碩士課程獎學金(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Degrees Scholarships)日程,自行向各 課程主辦大學提出獎學金申請。
二、凡為 2018-2019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獎學金申請人有意申請本獎學金者,得於 107 年 5 月 31 日前檢送初選登記表(附件 1)及獎學金備取通知書,以電傳或電郵向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登記(須收到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 育組確認收到回信才算完成初選登記),逾期者喪失初選入選資格。獎學金備取通知書得於 107 年 6 月 22 日前補交。
三、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就已申請 2018-2019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之我國學生中,推選未獲錄取但成績優異列於備取名單者為推薦名冊。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依據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推薦名冊進行初核後函報本部初選名單。獲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正取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四、本部於 107 年 6 月 29 日前公告初選名單,凡符合本獎學金報名資格條件者,得備齊證明文件寄送本部,經本部審查資格,並針對符合申請資格者進行面試。
五、獲選二項以上碩士課程初選入選學生,僅得擇ㄧ課程報名本獎學金甄試,本部依照該填選課程安排面試,學生不得異議。
六、本部於 107 年 8 月上旬聘請審查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及面試,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正取生 8 至 10 名,備取生若干名。
七、本部於 107 年 8 月 22 日前公布獲獎名單。
詳細資訊請見:107年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