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學士位課程,並完成入學註冊程序的香港新生。
(二)透過臺灣院校推薦渠道申請的香港學生,需由學校提供推薦回條;
個人自薦渠道需提供所獲獎項、參與課外活動等證明。
(三)曾獲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學校書簿津貼全額、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全額資助、
關愛基金受助家庭、學校推薦經濟受困家庭學生,將獲得優先考慮。
二、助學金金額與名額:
(一)金額:每名港幣5,000元。
(二)名額:10至20名,視報名情況增減,主辦機構保留名額最終決定權 。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格、400至600字的個人簡述及對兩岸交流的期望(附件p. 5-6)。
(二)107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證明 。
(三)家庭經濟困難/受資助證明文件。
四、申請方法(擇一):
(一)透過國際處推薦後,由龍願兩岸交流中心秘書處個別聯絡獲推薦學生,通知填寫申請表方法及提交申請輔助材料等。
(二)透過個人申請渠道填寫表格,電郵提交申請輔助材料等。
五、申請時間:
(一)透過國際處推薦申請者,請於9月28日前,
將所有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至 admission@gms.ndhu.edu.tw
(二)個人申請者,請於10月5日前,
將所有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至 youthdragonwish@gmail.com
六、注意事項:
(一)助學金得獎者,將獲邀並以優惠價格參加主辦機構舉之兩岸青年交流考察活動,以茲獎勵。
(二)助學金得獎者,將獲邀出席主辦機構指定的數項活動,並須保持品學稱善。
主辦機構將以學業成績及參與兩岸交流事務表現,決定該學生於下一年是否可以繼續獲得助學金資助 。
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