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屆國家文藝獎於2026年5月15日在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球劇場舉行頒獎典禮。
除了虞導的家人特意從美國回來參加之外,許多他的「部落家人」亦專程參與同喜慶賀,並紛紛拍照留念。之所以會有這一張,是應於手冊中寫虞導介紹文的孫大川(卑南族)教授在旁導演,喊了一聲:「這兩個人應該要來個眼神相會的表情」,於是我們很配合的來個歡喜互看而「驚嚇」的留影。
攝影:張家維
從被拍攝者到影像主體:虞戡平導演與原住民族媒體近用的另一種可能──兼論影像保存、文化主權與原住民族教育
文/Bavaragh Dagalomai 謝若蘭(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
虞戡平導演的位置,不只是電影史
金馬獎日前公布虞戡平為第63屆終身成就獎得主。此一肯定固然屬於臺灣電影界最高榮譽,然而,若僅將虞戡平視為電影工作者,完全不足以說明他在臺灣族群文化史,特別是原住民族社會中的位置與意義。
自1980年代以來,虞戡平長期進入部落,投入影像紀錄、文化保存與青年培力,並與花蓮Kiwit 奇美部落、臺東知本卑南族Kaltratripulr卡大地布部落等地建立持續且深厚的關係。這項長期實踐,不只是個人創作歷程的一部分,也逐步獲得文化、教育與原住民族制度場域的肯認。
近兩年來,他先後獲頒原住民族委員會「一等原住民族獎章」、世界原住民族高等教育聯盟(World Indigenous Nations Higher Education Consortium, WINHEC)「原住民族教育服務獎」、國立東華大學「名譽博士」,與「國家文藝獎」等重要獎項;此次再獲金馬終身成就獎,更使其數十年來的影像創作與文化實踐受到臺灣電影界高度承認。若從原住民族媒體研究的角度觀之,虞戡平更應被理解為一位由「觀看他者」逐步轉向「培力主體」的影像實踐者。
被看見,不等於能發聲
虞戡平在獲頒國家文藝獎時,曾以極為簡潔而明確的方式表述自己的生命軌跡:前半生給了電影,後半生給了原住民族。這句話不僅是自我敘述,也精準標示出其創作重心的轉向。對他而言,進入部落不只是題材擴張,更意味著生命態度與方法論的改變;在部落中學會謙卑,也表示影像工作者必須重新理解自己與被拍攝者之間的關係。
若將此一轉向置於原住民族影像的思考脈絡中,便能看見虞戡平對族群主體與權利意涵的主張之實踐。他所思考的不只是呈現歷史正名或族群文化復振與認同的象徵,更是提醒我們回到原住民族作為主體所應享有的權利結構,也就是誰能說、誰能拍、誰能保存、誰能詮釋。若我們僅停留於象徵性的肯認,而未落實至語言、教育、文化與媒體等制度層面的權利保障,那麼原住民族仍可能只是被看見、被報導、被節目化的形塑的對象,而非真正擁有自我表述能力的主體。
2025.7.28 於台東打鹿岸原住民人文主題餐廳 — 湛藍邊境台東店慶生。
虞導說:「先要認識原住民,才知道什麼叫台灣。」、「原住民是立國的根本。」 拍攝、剪接:謝若蘭
本文所關心的核心問題是:原住民族在臺灣媒體中,究竟擁有多少「近用的權利」,又擁有多少「近用的權力」?兩者並不相同。原住民族雖然相較於過去比較頻繁出現在新聞、紀錄片、電影與社群媒體之中,但「被看見」並不等於「能發聲」。一個族群可以成為媒體再現的對象,卻不必然成為媒體生產的主體;可以被拍攝,卻不必然能決定自己如何被拍攝;可以被描述,卻未必擁有詮釋自身歷史與文化的權力。若未能區分這兩層意義,媒體近用便容易被簡化為「是否出現在媒體」的問題,而忽略其背後更深層的權力關係。
因此,本文將媒體近用理解為兩個層次:其一是「近用的權利」,即接觸媒體、使用媒體與進入媒體系統的機會;其二是「近用的權力」,即能否決定議題、掌握技術、參與知識生產,並進一步影響影像的保存、流通與再利用。前者關乎進入,後者關乎主導。原住民族若僅能在媒體中被看見,卻無法介入再現方式與敘事結構,那麼這種可見性仍屬被動,因為真正關鍵的不是在於是否出現,而是是否能主動定義自身。
進入部落,意味著改變方法
從這個角度來看,虞戡平的影像工作與貢獻之所以值得重新被討論與定義,在於他逐步超越了一般以事件為中心的媒體紀錄模式。進入部落之後,他並未將部落視為可迅速提取文化素材的「田野」,而是透過長時間往返與持續互動,建立起以關係為基礎的影像工作方式。
這一轉變具有關鍵意義,因為影像在此不再只是觀看他者的工具,而成為理解關係、承認差異與學習文化脈絡的媒介。虞戡平曾提到,自己初次進入部落時最深的衝擊之一,便是意識到自身對原住民族文化的陌生與有限,甚至是完全的無知。對一位既有影像專業的高知名度創作者而言,對知識有限性的自我承認,反而成為建立對等關係的起點。因為在那之後,攝影機前的人不再只是被觀看的對象,而是文化知識的提供者、歷史經驗的承載者,甚至是影像工作者必須向其學習的主體。
也正因這種關係性的建立,他所累積的影像內容涵蓋部落生活、祭儀、長者、青年、文化傳承、土地與傳統領域,並呈現社會變遷造成的斷裂與重組。部落的文化實踐與復振,並未在其影像中被固定為靜態的「傳統文化」標本,而是作為持續發生的當代實踐被呈現。理解這一層面尤其重要,是因為文化保存若僅止於把文化拍下來、收藏起來,文化仍可能被置於被觀看、被保存的客體位置;唯有當影像重新回到族人自身的生活與關係網絡中,並開始在日常中進行自主性的文化復振,才可能成為具有主體性的過程。
若回看臺灣原住民族媒體近用史,公共電視於1990年代推動的原住民影像與記者培訓,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背景。在虞戡平倡議與協助下,那不只是人才招募,而是公共媒體試圖將攝影機、採訪權與詮釋權交回原住民族手中的實踐。公共電視在籌設原住民族新聞與影像團隊時,即以原住民族觀點為核心,並透過培訓建立原住民媒體工作者的基礎。這條歷史線索的重要性,在於它揭示原住民族媒體近用並非僅靠個人善意即可完成,而是需要制度、資源與培力機制的支持。從這個脈絡看,虞戡平長年參與影像培力與公共媒體倡議及實踐,可視為臺灣原住民族傳播權發展的極重要關鍵人物。
「就是我培養出很多原住民的影視工作者,希望他們都能夠回到部落裡面,從根本開始改變起。由族人自己去改變,透過媒體,透過他們自己本身來講,比我一個非原民來講,我覺得更有說服力」 — 虞戡平。
保存之後,誰能使用影像?
虞戡平後來並未停留在「替部落拍攝」的位置,而是逐步將影像能力帶入教育與培力之中。這是我認為最值得被看到的價值,因為若一位外來者持續拍攝大量影像,但觀看權、詮釋權與技術能力始終集中於個人手中,那麼權力關係並未真正改變。相對地,當影像能力被轉化為教育資源,並進一步交由部落青年學習與運用時,影像才有可能成為主體性生產的工具。
對原住民族而言,學會拍攝與剪輯,不只是多了一項技術,而是重新進入知識生產的位置。族人可以拍攝自己的家人、部落與土地,也可以用自己的語言與文化脈絡來組織影像。然而,真正的培力並不只是教會族人「如何說故事」,而是讓他們在掌握媒體語言之後,仍能持續追問:我為什麼要說?我要對誰說?我從誰的角度說?我的文化是否同意我如此說?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卻正是媒體主體性的核心。因為媒體能力不只是技術操作,更關乎文化權、知識權與集體詮釋權。
從這個層次來看,虞戡平獲頒WINHEC「原住民族教育服務獎」,也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該獎項所肯認的,不是影像作品本身,而是他長期以影像進入文化、教育與部落,並透過人才培育與文化支持回應原住民族主體性需求的實踐。在WINHEC以原住民族教育主體的宗旨下,此獎項是該組織唯一「得以」頒發給非原住民籍的協力夥伴重要貢獻者,換言之,他的影像工作已由「保存文化」進一步走向「培養能夠延續文化的人」,並獲得國際肯認之具有原住民族教育服務與貢獻的重要人物。
同樣地,國家文藝獎對虞戡平的肯定,也應置於這條脈絡中理解。虞戡平曾明確表示,自己是在部落裡學會謙卑,並希望原住民族能夠擁有自己的話語權,也因此,他的影像創作與原住民族文化暨教育工作,從來不是兩條平行路徑,而是彼此交織、相互生成的實踐。
從拍攝到主體生成
電影創作提供了影像專業,而部落工作則使這套專業逐步轉化為文化保存、青年教育與人才培力的工具。虞戡平所累積的三千多卷影像捐贈進入國家典藏,固然是臺灣文化記憶的重要資產;然而,典藏並不等於主權。影像一旦被保存,相關的問題也開始浮現:誰可以使用這些影像?誰可以研究?誰可以觀看?部落能否重新取用?族人能否從中找回家族與歷史?影像中的文化知識又應由誰來詮釋?這些問題顯示,文化保存不能僅被理解為物質性的留存,而必須進一步思考文化權、知識治理與集體詮釋權。否則,保存就可能只是將文化重新置回外部觀看與國家治理之中,而未真正回到族群自身。
虞戡平對此問題的理解相當清楚,並曾多次公開表示其影像必須無償授權部落族人使用。因此,媒體近用的真正目標,不應只是讓原住民族「進入媒體」,而是使族人擁有媒體生產、文化詮釋與知識治理的能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虞戡平的影像實踐可被理解為一條清楚的轉化路徑:從紀錄到陪伴,從保存到復振,從拍攝到教育,並最終從「替他者留下影像」走向「使他者得以自行生成影像主體」。
虞戡平此次獲得金馬終身成就獎,肯定的是其電影成就;而他先後獲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一等原住民族獎章」、WINHEC「原住民族教育服務獎」、國立東華大學名譽博士及「國家文藝獎」等肯定,則使我們有機會從另一角度重新理解他的生命工作:他的影像創作、文化保存、原住民族教育與青年培力,並非附帶性的文化公益,而是數十年持續累積、且已獲不同專業與制度場域肯認的文化實踐。過去幾年有幸參與其相關活動、並見證包含Kultratriplr卡大地布部落與Kiwit奇美部落長者與青年對其表達的感謝與敬重,讓人更能理解,這些回應並非基於抽象性的禮貌,而是建立在具體生命經驗與長期關係之上的深度。
因此,虞戡平的意義,不只是從著名電影導演轉向原住民族影像的紀錄,而是協助原住民族從被拍攝者走向影像主體。這或許也是8月1日原住民族日最值得延伸思考的方向:它不應該是流於慶祝節日或象徵,更重要的是提醒我們回到重新省思與檢視權利主體與落實的時刻。回到原住民族的媒體權、傳播權與近用權來看,我們不應停留在宣示層次,而必須具體體現在語言、教育、文化保存與影像治理之中。當族群能以自己的語言建立媒體、以自己的文化脈絡生產影像、以自己的制度保存記憶並詮釋歷史時,媒體近用才真正成為文化主權的一部分。
虞戡平長年累積的影像工作,正提供了這種實踐的可能:他不只是拍攝原住民族,而是以影像工作協助原住民族從被拍攝者走向影像主體,從媒體對象走向媒體權利的實踐者。
我認為這正是原住民族媒體近用最值得追求的方向。
以此,向虞戡平導演致上最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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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後註:談關係性 Relationality 與角色位置 Positionality
我從來沒有想過會寫這一篇。2026/7/29 收到慧蓉來訊:
「若蘭:我這兩年也是傳播學會科普爆米花的編輯之一。之前就想邀請你在8/1 原住民族日寫一篇在爆米花,但一直不確定你的行蹤跟行事曆。雖然你回台應該也是很忙,但如果您願意寫一篇的話,會是我們的榮幸。
題目您可以自選。但你很有立場以原民研究學者的角度看台灣傳播媒體ㄧ直以來在議題理解溝通或是文化理解與再現上的不足及匱乏,或是您想要介紹虞導在原民傳播上的貢獻與成就,把虞導重新介紹回台灣傳播學界,也是很可貴的文。(我就ㄧ直不知虞導的努力與原民社群聲望,ㄧ直到你叫我去吃烤肉。。。)
8/1 應該是太趕。但整個8月都是原住民族月😆 所以如果您可以的話,就真的是我們的榮幸。
爆米花沒有點數,也沒有稿費。但對「跨域」認識蠻有力的。
不行我也可以了解。健康跟心情最重要。🙂🍵🍊」
我已讀未回,慧蓉繼續傳訊,提供平台連結、文章字數等等。我回說我剛剛回來,出國太久被追殺,正在寫一篇回應81原運脈絡等等。
她繼續來訊:
「這個刊物到現在都還沒有原民傳播文章。如果你需要我們去訪問再轉成文稿,我們也是可以做的。」、「要狠下心來推一些事😞。更清楚的決斷即使我參加了也不會讓情況更好的情況。。。」
然後我回了:「我答應你的這個是因爲可以寫一下虞導……順便逼一下自己。」
我真的從來沒有想過要寫虞導,或是他的電影。
對於虞導,我始終只有滿滿的敬意,也很珍惜能與他相遇。他是一位始終如一、沒有改變初衷的人;他相當低調、關懷社會邊緣者,心很軟(哭點很低),不喜歡麻煩別人。他身旁的人皆對他有情,對他懷抱著許多盡在不言中的感謝與家人般的情誼。
8 月 2 日,我特地推開所有活動,飛到臺東參加他在打鹿岸原住民人文主題餐廳──湛藍邊境臺東店舉辦的生日會。老闆,也是紀錄片導演 Laway Dalay 喇外達賴(陳遠,阿美族),忙進忙出地張羅一切。從桃園第一家店開始至今,他已經替虞導舉辦了第二十一場生日會,並在現場真情流露地分享自己對虞導的感激。
除此之外,卑南族Katratripulr卡大地布部落的陳政宗(議員)、Sangpuy Katatepan Mavaliyw 桑布伊・卡達德邦・瑪法琉(盧皆興、金曲歌手)、Iming Mavaliw 伊命・瑪法琉(藝術家)、阿美族 Sawtoy Saytay 少多宜・篩代(音樂家、文史工作者)、卑南族初鹿部落馬來盛、臺東新興村排灣族胡昭青、布農族的張麗珠,以及原民台製作人張家維(LiMA新聞世界資深製作人)、東華幫的潘小雪、夏禹九、陳毅峰等人,也都分享了許多故事。透過他們的述說,我更深刻理解,為什麼大家都說虞導是「比原住民更原住民的人」、是原住民的家人,也是一起同行的夥伴。
那些話語非常動人!這些不只是情感的流露,更是一種共同的見證(witnessing)。對我而言,那也是一堂原住民族研究方法的實務課程。原住民族研究方法一再提醒我們,知識從來不是抽離關係而存在的;研究者不是站在社群之外觀察、分析、詮釋他人,而是必須誠實交代自己是誰、如何來到這裡、與人建立了什麼樣的關係,以及必須對這些關係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正是原住民族研究所強調的關係性(relationality)與角色位置(positionality)。這樣的準則與規範,我亦稱之為「場域倫理」,對手拿攝影機的人而言,亦然。
因此,我寫下這篇文章,不是因為自己是研究者,所以在因緣際遇下而具有某種得以近身詮釋虞導的方式;恰恰相反,是因為我身處這些關係之中,知道自己的書寫角度必須提供對社群的貢獻與回應。我所做的不是「替」原住民族社群發聲,而是如實見證我所經驗到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並對這些關係所產生的動能提出見解,亦替代了我平常不善言語表達謝意的方式。
這些反思,也讓我更加確認,原住民族運動路徑中所談的「和解」,並不只是學術上解殖的理論討論,也不只是日常生活裡不斷區辨「族人」與「非族人」的身份界線。真正重要的是,在共同生活、共同工作、共同承擔之中,人們如何彼此信任、互相照顧,並在長久的實踐中建立起真正的夥伴關係。在這樣的脈絡裡,虞導這樣的重要關鍵人物以「協力者」自居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他者」可能誤以為虞導是以「救世主」(savior)的姿態介入;正因為他從不如此看待過自己的角色,但他持續關注所有相關的族群議題,並清楚知道自己的角色位置,尊重原住民族的主體性,把自己放進關係之中,而不是放在關係之上。
日期與地點:2026.08.02 於台東打鹿岸原住民人文主題餐廳 — 湛藍邊境台東店慶生。
虞導說:「 … 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昨天是原住民族日,然後前天呢,那個本來我們台灣最早在17世紀就開始跟外國人打交道被殖民的西拉雅族被正名了!」
攝影、剪接:謝若蘭
我想,虞導之所以能夠成為原民圈共同珍惜的人,也正是因為他始終清楚原住民族的主權之重要性,以及他自己的角色位置。他沒有試圖成為誰的代言人,也沒有把自己放在原住民族之前;他選擇長久地陪伴、傾聽、一起工作、一起生活。因此,對許多人而言,他早已不是「支持原住民族的人」,而是我們的家人。
日期與地點:2025.7.28 以及 2026.08.02 於台東打鹿岸原住民人文主題餐廳 — 湛藍邊境台東店慶生。
卑南族傳統儀式中,將人連同椅子高高舉起,象徵歡迎、崇敬、感謝與至高無上的尊榮。透過集體的肢體行動,表達族人對長輩與重要人物的敬意,也凝聚社群情感與文化認同。虞導在生日、獲獎等重要時刻一次次被Katratripulr卡大地布部落青壯年高高舉起,以最直接而充滿力量的方式,傳遞祝福與尊重。(1:44)
攝影、剪接:謝若蘭(部分影片由張家維提供)
文章節自《爆米花傳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