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研究場域倫理諮詢試辦平台

源起與試辦方式

緣起

原住民族研究涉及特定的歷史脈絡、文化知識、土地關係、集體權利及社群治理體系,其研究倫理內涵往往超越一般學術研究所強調之個人知情同意與程序性審查。近年來,隨著國際原住民族權利發展以及原住民族知識主權意識的提升,愈來愈多學者與原住民族社群共同倡議,研究倫理不應僅停留於形式化的審查程序,而應進一步重視研究者與研究場域之間所建立的關係與責任。

所謂「場域倫理(Field Ethics)」,係指研究者進入原住民族社群、部落或相關研究場域時,對於在地文化規範、知識界線、歷史經驗、土地關係、人際網絡及治理機制所應具備之尊重、敏感度與責任感。其核心關懷不僅在於研究是否合法或符合程序規範,更在於研究過程是否建立於互信、尊重、對等與長期合作的基礎之上。

原住民族社會具有高度多樣性,不同族群、部落、家族及文化系統,對於研究參與、知識分享、影像紀錄、資料保存、研究成果公開與運用等議題,往往具有不同的文化理解與治理規範。因此,研究者於進入研究場域之前,除了遵循既有研究倫理規範外,更應有機會理解在地社群的文化脈絡與適切互動方式,以避免因制度落差、文化誤解、知識擷取或權力不對等所造成的社群負擔與傷害。

有鑑於此,本中心推動「場域倫理諮詢協作平台」,期望建立一個以原住民族主體性、集體權利及關係倫理為核心的支持機制。平台採取「被動式諮詢與協作」原則運作,不具有研究審查、核准或授權之權限,亦不取代各大學、研究機構或醫療機構既有之研究倫理審查制度(IRB/REC)。平台的角色主要在於提供研究者與原住民族社群於研究合作前、中、後各階段所需之倫理諮詢、文化理解、場域溝通、合作媒合與專業支持。原住民族社群可於研究互動過程中,就研究合作、文化協調、研究回饋、資料治理或倫理溝通等議題,向平台尋求協助與支持。平台希望透過對話與協作,促進研究者與社群之間建立更具信任基礎的合作關係,而非以研究許可或行政程序作為唯一目標。

本平台亦強調,原住民族研究應將原住民族視為知識主體與權利主體,而非研究對象。研究過程除應遵守學術倫理規範外,更應重視社群參與、文化安全(Cultural Safety)、知識主權(Knowledge Sovereignty)、資料治理以及研究成果回饋等原則,並鼓勵研究者參考國際原住民族研究倫理相關實踐與規範,包括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自由、事前且知情同意(FPIC)、OCAP® 原則、CARE Indigenous Data Governance Principles,以及 Kaupapa Māori Research 等理念,共同發展更具責任感、關係導向與去殖民精神的研究合作模式。

我們相信,原住民族研究不只是知識生產的過程,更是關係建立、相互學習與共同承擔責任的過程。透過場域倫理諮詢協作平台的建立,我們期待促進研究者與原住民族社群之間更具尊重、信任與永續性的合作關係,並共同推動台灣原住民族研究朝向主體性、共作(co-production)、知識正義(knowledge justice)與原住民族知識主權(Indigenous Knowledge Sovereignty)的方向發展。

期待透過大家共同一起建立一些更符合原住民族知識主權的場域倫理實踐的環境。

試辦方式

本平台邀請本國原住民族各領域具文化、社群、實務與學術經驗之人才組成諮詢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針對涉及臺灣原住民族各族群與部落之文化、歷史、傳統知識、祭儀習俗、技藝傳承、物質文化、語言、音樂、藝術、土地、宗教信仰、集體記憶與社會治理等相關研究議題,提供場域倫理(field ethics)與文化安全(cultural safety)之諮詢與建議、討論。

本平台參考加拿大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紐西蘭毛利(Māori)及其他國際原住民族研究倫理實踐經驗,包括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自由、事前且知情同意(FPIC)、OCAP®、CARE Indigenous Data Governance Principles、Kaupapa Māori Research,以及世界原住民族高等教育聯盟(WINHEC)所提出之研究標準(WINHEC Research Standards)。上述原則共同強調原住民族在研究過程中的主體性、集體權利、知識主權、文化責任與社群問責性,並重視研究應回應原住民族社群之需求與福祉。

特別是 WINHEC Research Standards 強調研究必須建立在原住民族價值體系、知識體系與教育哲學之上,要求研究過程體現關係性(relationality)、責任性(responsibility)、尊重(respect)與互惠(reciprocity),並促進原住民族知識傳承、語言保存與文化永續。本平台據此建立符合臺灣原住民族文化脈絡與社群需求之場域倫理支持模式,強調原住民族主體性、知識治理、關係倫理與互惠合作精神。

本平台屬於原住民族研究之「自主自律」支持與諮詢機制,採取被動式諮詢模式運作,不具有行政審查、核准、授權或強制效力,亦不取代現行研究倫理審查制度(IRB/REC)及相關法定程序。平台主要功能在於提供研究者與原住民族社群之間之倫理諮詢、文化理解、場域溝通與合作媒合等支持服務,以協助研究各方建立更具尊重、對等與互信之合作關係。

研究者、研究生及相關研究機構可依研究需求,自主向平台提出諮詢申請,以理解不同族群、部落與社群之文化脈絡、治理模式與適切之研究互動方式;原住民族社群亦可於研究合作過程中,就研究溝通、知情同意、文化協調、研究回饋及成果共享等議題尋求相關協助。

本平台強調,原住民族研究不應僅以研究資料取得為目的,而應重視研究關係之建立、文化尊重、知識治理與社群參與,避免知識擷取(extractive research)、文化誤用或研究關係失衡等問題。透過自主自律、非強制性且具文化敏感度之支持機制,促進研究者與原住民族社群之間更具責任感與永續性之合作模式,並回應當前原住民族於知識主權、研究倫理與文化保存等面向所面對之挑戰,以共同推動臺灣原住民族研究朝向知識正義與善治共好之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