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中心於2014年8月成立,致力於推動原住民族國際學術交流、跨國合作與全球夥伴連結,深化臺灣原住民族於國際教育、文化、研究與政策領域之能見度與影響力。中心以原住民族主體性為核心,積極建立與世界各地原住民族高等教育機構、研究單位及國際組織之合作網絡,促進跨文化對話、知識交流與全球原住民族議題之倡議。

近年來,本中心持續與世界各地原住民族教育與研究機構深化合作與交流,包括:

  • 大洋洲:紐西蘭(Aotearoa New Zealand)、澳洲、帛琉、夏威夷等地
  • 北美洲:美國、加拿大等
  • 亞洲: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
  • 歐洲地區:挪威、芬蘭、瑞典薩米(Sápmi / Sámi)區域,以及英國、立陶宛等
  • 拉丁美洲:智利、秘魯等

透過雙向與多邊交流、學術合作、師生互訪、國際論壇及跨國研究計畫,持續深化臺灣與全球原住民族社群之夥伴關係,並建立跨區域原住民族知識與行動網絡。

本中心亦長期參與多項國際原住民族教育與研究組織及學術網絡,包括:

  • 世界原住民族高等教育聯盟(World Indigenous Nations Higher Education Consortium, WINHEC)
  • 北美洲原住民族研究協會(Native American and Indigenous Studies Association, NAISA)
  • 世界原住民族研究聯盟(World Indigenous Research Alliance, WIRA)
  • 世界原住民族研究教育會議(World Indigenous Research Education Conference, WIREC)
  • 紐西蘭奧克蘭大學國際原住民族研究研討會(International Indigenous Research Conference, IIRC)
  • 挪威薩米應用科學大學薩米及原住民族教育會議(Sámi and Indigenous Education Conference)
  •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原住民族研究網絡(Indigenous Research Network, IRN)
  • 聯合國原住民族相關論壇及國際倡議網絡

此外,本中心持續推動國際原住民族學術出版與知識交流,辦理與支持 WINHEC 國際期刊《WINHEC Journal: World Indigenous Research Alliance and Journal》之編輯、出版及國際合作,深化以原住民族觀點為核心的全球學術對話與知識生產。

在人才培育與國際參與方面,本中心積極整合校內外資源,推動國際合作備忘錄、跨國研究合作、人才培育與青年國際參與計畫,並透過獎助學金、國際移動支持及青年培力方案,鼓勵原住民族青年參與全球事務與國際交流,培養兼具國際視野與原住民族主體思維之人才。

在研究與知識治理方面,本中心長期關注原住民族教育主權、知識主權與資料主權等重要議題,強調原住民族應擁有定義教育、研究與知識生產方式之權利。我們亦推動原住民族研究與場域倫理實踐,建立原住民族場域倫理諮詢平台,促進研究過程中對族群文化、傳統知識、社群參與及資料治理之尊重,深化符合原住民族觀點之研究合作模式。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社會不平等與文化永續等挑戰,本中心以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及2030永續發展目標(SDGs)為重要參照,致力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主權與永續發展實踐。我們特別關注:

  • SDG 3 健康與福祉(Good Health and Well-being)
  • SDG 4 優質教育(Quality Education)
  • SDG 5 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
  • SDG 10 減少不平等(Reduced Inequalities)
  • SDG 13 氣候行動(Climate Action)
  • SDG 16 和平、正義與健全制度(Peace, Justice and Strong Institutions)
  • SDG 17 全球夥伴關係(Partnerships for the Goals)

並以原住民族觀點思考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與共生,推動具文化根基、世代責任與永續精神之行動方案。

本中心重視多元、平等與友善之工作與學習環境,致力打造尊重不同文化、性別與社會背景之空間。我們相信,唯有建立真正平等與相互尊重的夥伴關係,方能共同推動原住民族知識、文化與權利於全球社會中的永續發展與世代傳承。

設置要點

2014 (103) 年5月5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2018 (107) 年4月27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2022 (111) 年5月26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推動原住民族國際學術交流及合作、提升國際關懷及擴大學生視野,達成原住民族學術、教育、文化等國際結盟目標,依據本校國際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之院級國際事務委員會目標與職責規定,特設置「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中心」,英文名稱「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Indigenous Affairs」,簡稱「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職責如下:

一、規劃或辦理本院國際學術、教育、文化交流及合作等各項工作。

二、研擬本院國際事務相關辦法與策略。

三、配合本校國際招生、輔導、獎學金審查等相關工作。

四、協助本校國際化政策推動之相關事宜。

 

第三條

本中心成員組成如下:

一、置中心主任1名,綜理中心業務,由本院院長聘請院內副教授以上專任教師兼任之,任期3年,得續聘。

二、依業務需要,得設置專案任務編組,或聘請諮詢委員。

三、因計畫或業務執行所聘用之專任或兼任人力。

 

第四條

本中心經費來源,由中心申請相關計畫經費及募款等。

 

第五條

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